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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抵制非“零起点”教学和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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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1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格按教学计划实施“零起点”教学、全面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加强教师规范管理、不断加大对学习困难等特殊学生帮扶力度、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大考核惩处力度等六方面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
出处 《基础教育课程》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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