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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工作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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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劳动者所患工伤(职业病)的有关事宜进行鉴定,其中伤残等级鉴定是伤残待遇和安置职业病职工的主要依据。现结合自己参加的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专家评审工作,谈几点体会。
作者 尚波 傅恩惠
出处 《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CAS 2018年第3期236-236,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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