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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宪法精神 加强宪法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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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学好用好宪法,坚决把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无论是审议修改法律案、开展立法调研,还是进行制度设计、研究重大问题,始终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决把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要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四个不动摇”:一要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立法工作的总纲。
作者 李飞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第11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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