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0月,豫章书院严重体罚学生一案,成为社会对民办教学机构可信度质疑爆发的导火索.民办教育机构自2017年《民促法》修正案通过前一直缺少完整的监管体系,使得民办教学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混淆,从而导致只以营利为目的,缺少资质、证明的民办教育机构层出不穷.本文以豫章书院为线索,首先对事件进行简述,对事件中所频繁出现的“差生”进行我国社会和外国的概念界定.接下来从公立学校教育、 民办教学监管、 家庭教育不当三个方面分析民办教学机构中“差生”增加的原因, 最后提出如何加强对民办教学机构的监管,从而转变民办教学的教学理念.旨在为《民促法》修正案通过后的民办教学机构的运行监管提出一定建议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