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保险能够有效的分散风险为投保人带来的经济和利益损失。同时,财产保险还能为有效规避风险提供更有效的途径。而与投保人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保险的评估法规和利益分配的原则。保险利益是固定的保险法律制度的集中体现,它对保险的实用性起到一定辅助作用,通常的保险利益准则是将保险主体和保险标的根据法律界定关系而得出的利益关系。结合我国现行保险法的实际形势,只有充分积极地利用保险利益的准则,才能使投保人对合同标的具有真实的法律保险利益,这将为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带来很大帮助。同时还利于保险业的平衡、可持续性良性发展。本文围绕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问题展开讨论,重点关注保险利益的科学内涵,通过对当前财产保险利益原则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全面促进我国相关财产保险法律法规的完善。希望本文的研究内容能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价值。
出处
《中国商论》
2018年第16期179-180,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