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以案件疑难复杂、部门利益权衡、影响年底结案等为由。不接收诉状或者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要坚决清理限制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避免在立案环节进行过度审查,违法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依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关系是否明确等作为立案条件,对于不能当场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出处
《农家女》
2017年第12期62-62,共1页
Rural W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