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大量幼师虐童事件被媒体曝光,如浙江温岭幼儿园事件、携程亲子园事件、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层出不穷的负面报道进入人们视野。根据调查显示,中国约4成的儿童曾受到过不同形式的虐待,有4.4%受到过严重虐待。虐童事件冲击公众道德情感的同时也引发司法界的思考。本文将主要针对幼儿家庭成员之外最常接触的主体——幼师的虐童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予以列举分析,以期发现现有立法空白及司法缺失,并对加强幼儿保护提出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议。
出处
《天津检察》
2018年第2期46-48,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