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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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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支持我国外贸出口,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2018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简化了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及进料加工业务流程,调整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出口收汇、企业分类、航天运输服务零税率申报的相关政策,取消了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出处 《中国税务》 2018年第6期56-59,共4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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