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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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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出处 《能源研究与利用》 2018年第3期11-11,共1页 Energy Research &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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