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明清戏曲中的宋词,因为兼具书册与口头两种传播方式,部分地重现了曾经声文合一的宋词所固有的音乐文学特性,相比于小说传播而言,可以拥有更为庞大的受众基础,所可能带来的传播功效也更为巨大。只是,当后世研究者只能作纯粹案头阅读性质的文本考察时,传播方式本来有所不同的这两种媒介才变得几乎没有分别。戏曲作品在承载着其中所载宋词的传播功能的同时,也能表现出一定的文献校勘旁证价值和某些其他方面的文献价值。戏曲评点在专注于探讨戏曲艺术的前提下,还会因间涉对剧中宋词的接受或者剧作者的接受的再接受,而具备某种词学批评价值。宋词之所以能够借助戏曲作品流传播散,牵涉到词与曲之间的亲密文体关系,以及与之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词曲嬗递等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