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因单位过错导致解约,劳动者仍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2017年7月,我大学毕业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岗位是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双方还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内容是: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我2年内不得在科技公司所在市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公司按月向我支付经济补偿;我若违约,须一次性赔偿给公司5万元。最近,因公司拖欠我3个月工资,我想辞职另谋职业。请问,由于公司的过错而导致我辞职,我是否还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18年第3期35-3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