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实践中,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经常会出现价值冲突的情形,如打击与保护的冲突、监督与被监督的冲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冲突等。处理好这些冲突,是贯彻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能稳妥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我们应该选择从树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加强监督与制约、稳定适度地保护等途径平衡这些价值冲突,更好地办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0期39-42,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