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检察监督。针对当前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中存在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实体处理不当等问题,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没有真正建立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制度。目前,构建这一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健全专门的检察监督机构,配备专职监督人员,完善相关权力配置,建立相关配套机制等来推进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0期47-50,54,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