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特别是近几年犯罪分子多通过网络、手机等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煽动性更强、波及面更广。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打击难以治本的情况下,应当转变观念,以防为主,同时应当综合运用网络等高科技工具开展工作。为此,经侦部门应当在"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理念指导下,尽快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专业化的经侦维稳子平台,设立积分管控、网络查证、主动处置等专业化的防范功能模块,并以此开展数据采集、专业研判和落地核查应用,尽可能将各类群体性事件制止在萌芽阶段。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93-100,共8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公安部2017年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风险型经济犯罪治理视角下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稳人员网络聚集和信息化查控研究"(项目编号:2017LLYJGADX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