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度医疗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几年在我国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过度医疗问题的彻底解决离不开侵权责任法的规制,然而,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着过度医疗类型规定不全、过度医疗行为缺少认定标准、归责原则对患方不利、患方举证责任过重等不足。为了使过度医疗问题能够得到全面规制,需要从合理界定过度医疗类型、确立过度医疗行为认定标准、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合理划分医患双方举证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30-34,41,共6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