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刑事冤案"成为一个高频率的名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先后发文指导刑事冤案的纠正。选取2013年以后纠正的10起刑事冤案救济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刑事冤案存在救济时间长、救济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公检法主动救济刑事冤案欠缺等问题,这与我国设立的刑事冤案救济方式存在一定缺陷有着密切的关系。由此,提出要明确当事人申诉权,构建专门的刑事冤案发现和救济机制,探求完善刑事冤案救济的对策。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47-52,共6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