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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要报告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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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重要内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作者 王希鹏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18年第12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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