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较早就制定了《清洁空气法》,司法经验较为丰富,其典型环境案件在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以及涉及司法审查的行政纠纷三个方面体现出违约责任从宽认定、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相对宽泛以及将行政不作为纳入可诉范围等特点。我国的相关法律和环境审判,可以根据环境污染案件的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因果关系认定以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为重点加以完善。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典型案件实证分析及立法建议研究"(15FX05)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制"(14YB1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