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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 创新方式方法落实乡镇同级监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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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虞城县纪委监察委针对乡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普遍存在监督执行困难、监督力度不够和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统一部署乡镇纪委构建日常监督提醒机制,推行“乡镇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提醒函”制度,督促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乡镇纪委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级党委要及时送达监督提醒函,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作者 刘青林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18年第11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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