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要求,我部对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8年第18期32-3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