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拟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体制。本文通过对此次改革内容和以前内容的对比解读,分别从政府、纳税人、社会公众的角度出发,分析此次国税与地税合并所带来的改革红利。
出处
《绿色财会》
2018年第3期53-5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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