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为加大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在调查核实方面,检察机关应调取书证、询问证人、进行现场勘查等;在检察建议方面,应明确提起相关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并规范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在起诉期限方面,应明确检察机关的起诉期限不同于普通原告;在提起诉讼方面,应明确起诉与撤诉的条件。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2期62-6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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