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落地。理论界对该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是对于重特大刑事案件(主要指命案、毒品犯罪案件、数额特别巨大的经济类犯罪案件,以下简称“重刑案件”)的特殊性关注不够,对于重刑案件能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存在哪些特殊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等都缺少针对性的研究。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1期76-7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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