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型期的中国农村正处于内生性障碍的频发境况,而农村公共服务关乎农村社会的长效性发展,因此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是实现农村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载体。"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的协同供给主体格局下,农村公共服务的协同供给具有可行性。借助协同治理理论,重构农村公共服务的"协同"供给模式,这样既可以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有效性,又能实现减轻基层政府的供给财政负担,以期达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的长效性发展。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57-65,共9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7SJB0031)
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金项目(SKYC2017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