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型期企业家犯罪体现的是市场信用体系隐含的深刻危机,这种危机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信用短缺。基于政府在建构市场信用秩序的关键与主导地位,治理企业家犯罪的基本立场是要建设信用政府,并推进以其公共权威为后盾,确立有效的制度规范,建构市场主体对制度的信任,缓解当前企业家群体因为地方政府信用局限而引发的短期化机会主义行为方式。基于政府维度的企业家犯罪治理的基本路径包括:企业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信用失常的矫正与服务,以及公正秩序的建构与维护。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39-147,共9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非公经济组织腐败犯罪统计调查与合作预防模式研究"(16AFX010)
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治理研究"(B201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