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内存在互联网支付、P2P、金融产品网络销售、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网络征信与网络信贷、众筹、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与工具、虚拟货币等八大主要业态,其创新程度各有不同.其中创新程度较高的为网络众筹、虚拟货币,是不同于传统金融的崭新事物;创新程度中等的为P2P、网络征信与网络信贷、金融产品网络销售,是传统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是由技术驱动的传统业态升级;创新程度较低的为互联网支付、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仅仅是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了传统业务的体验.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不同业态间的创新程度差异巨大,面对互联网金融需要区分不同产品,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