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农业组织主要有农会、农业合作社和产销班,它们都是农民的组织,遵循自愿加入原则,组织目标均为改善农民经济利益,但是组织性质、创设的法律依据、产生背景和演化轨迹、成员联结纽带、治理机制以及与政府的关系等多个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分析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政策含义是,在农户异质性增强,但小农仍占农业生产经营基本面的发展阶段,政府应进一步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鼓励民间创新与发展综合与专业并重的多类型农业组织,以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需要。
出处
《新疆农垦经济》
2018年第6期24-28,47,共6页
Xinjiang State Farms Economy
基金
国家自然基金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群重点项目(项目编号:71333011)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