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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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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税法修订迈出关键一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29日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此次个税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对4种收入实行综合征税,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其实就是俗称的个税起征点,之前3500元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一项。
出处 《公民导刊》 2018年第7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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