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罪与罚——兼及两性问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们如今所称的“法”,古代一般名之以“刑”。近代以来对“法”的理解,无论层次与精神都更周密、更辨证,古代则比较片面,基本是作为惩罚和镇压工具,假暴力手段维持社会秩序。所以在古代,“法”大致等于“刑”,或集中体现于“刑”。由于侧重和依赖暴力,古刑比之于今世远为惨刻,目的不但在于让乱法者受惩处,且冀望借助刑的可怖来威吓所有人。
作者 李洁非
出处 《钟山》 2018年第4期136-145,共10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