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核心是加强庭审实质化。这一改革举措无疑给检察机关的公诉办案理念、证据审查模式以及出庭公诉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尤其对公诉人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以口供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模式和"形式化"的举证、质证方式已无法满足庭审实质化对公诉能力的要求。因此,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为主体,以提高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为"两翼",积极打造"一体两翼"的公诉实战技能,将成为检察机关应对庭审实质化的必然选择。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8年第8期74-78,共5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创新实践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律监督的深化与完善"(编号:2017BSCX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