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共享经济方兴未艾,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极其容易阻碍P2P网贷平台合理筹集资金。晚近以来的金融政策日趋宽松,对"公众"的认定不应继续陷入"亲友"标准之窠臼,美国的"安全港"制度对此罪对象的界定颇有启发意义。贯彻金融交易本位主义是现代共享经济的必然要求,其基点是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尊重私法自治,在刑事司法解释实践中与时俱进,借贷活动的民间或官方主体不得成为实施不同法律处遇的根据。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23-28,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