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欺骗性讯问因不具备非法的肉体强制,在一定限度内不影响自由意志而具有一定合法空间。美、英立法对其容忍度较高,司法中非明显违背嫌疑人自由意志即为合法;德、日规定相对严格,立法禁止欺骗性讯问,仅有明显不影响自由意志的欺骗才入"诡计"、"策略"之范畴而属合法。我国目前立法呈现出禁止欺骗性讯问,但未禁止此法所获证据的矛盾局面,综合考量中国的刑侦国情,德、日的立法模式更具借鉴意义。我国应在立法中禁止违背自由意志的欺骗性讯问,酌情采用符合自由意志的欺骗性讯问,并以合法原则、必要原则和比例原则权衡合法与非法、违背与尊重自由意志之界限。
出处
《犯罪研究》
2018年第3期55-62,69,共9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