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事件事关社会安全与国家稳定,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面。近年来,群体事件相关理论研究在产生原因、触发条件、发生机理、结构因素、动态演化过程方面展开。但是,核心假设与逻辑框架不同,相关理论之间存在交叉与模糊地带。文章认为,群体事件理论研究范式及其转变客观存在,对已有理论研究的脉络进行梳理并划分理论研究范式具有必要性。在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中,主要存在3种理论范式,即个体主义、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个体主义范式的研究从个体出发,基于理性、非理性、心理学、传统惯习等视角研究个体心理与行为如何聚会成宏观的群体事件。结构主义范式从宏观角度出发,着重用结构性因素来解释群体事件何以发生,这些因素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秩序、社会结构、社会控制、社会变迁、文化与文明、政治机会、政治过程、资源动员等。个体主义范式从个体出发研究个体行为如何汇聚成群体行为,这种思路是可取的,因为个体心理与行为是宏观事件的微观基础。结构主义范式从结构性因素或变量出发来探究宏观现象(群体事件)的发生与发展,这种思路具有宏大叙事属性,存在静态性与僵化性问题。基于此,催生群体事件理论研究大转型与后结构主义范式的产生。后结构主义认为,结构性因素的解释作用固然重要,但是同样存在着微观因素的可能性。为避免结构主义的宏大叙事与僵化话语,后结构主义范式不过分倚重结构分析,同时注重微观叙事与个体能动性,研究群体事件动态演化过程,其结论具有动态性与条件性。坚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而非采用单一视角来解析群体事件发生机理与演化规律。
作者
吕鹏
LV Peng(Department of Sociology,Central South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3,China)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2018年第4期91-105,共1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反社会行为研究预测"(项目编号:17ZDA11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测研究"(项目编号:71673159)
北京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6SRB014)
湖南省智库专项重大委托项目(项目编号:17ZWA21)
中南大学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编号:2018CX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