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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请病假,单位能否补足“试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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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同时明确规定,如果因病或非因工受伤需要休假,公司可以根据对应时间补足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我因周末登山摔伤而住院医治,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医疗期假。近日,约定的试用期快到了,公司表示需要顺延一个月,以补足我医疗期间耽误的试用期。
作者 廖春梅
出处 《新农村》 2018年第7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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