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的归责问题历来是难以绕开的核心问题。根据后行为人是否对参与前先行为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学界存在肯定论、修正论、否定论等。从共犯的本质——行为共同说的角度出发,应当坚持承继共犯否定论,无论是单一行为犯中,还是复合行为犯中,都可依据现有理论确定后行为人之责任,不应突破因果共犯论的限制而肯定或部分肯定承继的共犯。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