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办案成本不仅仅是财务问题、技术问题,它反映的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构问题。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更多全国法院系统支出的背景下,在中央与地方重构全国法院收入和支出权责的过程中,法院办案成本是自上而下问责机制建构、内部专业化机构设置以及人财物精细化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构建的过程和结果。在中央和地方关系重构背景下,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非制度化"和"脆弱性"、中央权力下沉可能带来的法院行政化问题,都是法院办案成本管理需要考虑的问题。为此,构建中国的法院办案成本管理模式,应该重点考虑法院办案成本管理制度的包容性、开放性和内敛性。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3期2-10,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