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而言,法律职业伦理对其稳定、地位乃至声誉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当前,在我国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仍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因此,我国应当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开设,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师资力量,升级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教学方式、方法,让法律职业资格的获得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相衔接,从而达到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出处
《高教论坛》
2018年第3期62-66,共5页
higher education forum
基金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机制探索"(2017XJGZ08)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法律职业伦理>(研培养[2017]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