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幼儿之间在成长过程中不免发生各种矛盾冲突,而在处理"较大幼儿与较小幼儿"即"大与小"的矛盾时,成人常常会以"较大幼儿让较小幼儿"即"大让小"的办法做出干预或裁决。研究发现,这种处置纠纷的方式尽管具有关爱弱小的积极意义,但它存在明显的简单化倾向,可能对较小的孩子放纵,对较大的孩子不公,使幼儿成长存在隐忧。文章提出成人在处理"大与小"纠纷时,要克服传统的"大让小"处置方式的弊端,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具体情境决定成人是否介入,引导幼儿自主协商并决定是否谦让,给予幼儿适时、适度、适当的指导,以智慧方式促进幼儿的社会性发展。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18年第7期79-83,共5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