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募捐制度的不完善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的信任危机,“罗一笑一元转发募捐”、“一元购画公益募捐”等事件使得网络募捐诈骗成为公众争议的热点.以不作为形式表现的隐瞒募捐信息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应采取“等价性判断”的标准,隐瞒信息的行为应达到使法益遭受紧迫现实侵害的程度.募捐诈骗中的财产损失的认定应当根据募捐行为类型分别进行判断,单纯的捐助行为的财产损失应采取经济的目的失败理论,复合交易捐助行为应进行取梯次判断,在经济对价不平衡的前提下才能采取目的判断.募捐诈骗的数额认定应结合募捐信息的传播量、转发量以及第三方打赏数额等情节,建立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认定,适用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时必须到达数额较大的标准.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65-69,共5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