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平等与财产权是自由主义正义观的核心问题,马克思通过对这三个关键概念的举动入分析,透视、扬弃和超越了自由主义正义观。自由、平等与财产权并不像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是天赋权利和自然权利,而是植根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中的历史性的权利形式,在资本逻辑的展开过程中,走向了自身的反面。自由主义正义观作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表达了一个有待实现的乌托邦理想,是在一个不正义的社会制造的一个正义假象,遮蔽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真实本质,巩固了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和阶级关系。马克思不满意自由主义正义观的资本主义实现方式,因此,在一个异质的社会平面上思考正义的新的可能形式及其实现的社会历史前提,从而完成内在超越。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13-21,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治哲学史视阈中的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研究"(16CZX01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政治哲学视阈中的马克思财产权理论研究"(2017CDJSK01YJ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