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程》规定,蓄电池若经过了3次全核对性放电,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80%以上,可认为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随着电力的迅猛发展,变电站蓄电池报废的数量逐年增多,但大部分蓄电池的容量还在70%以上,蓄电池极柱、极板、外壳及密封性良好,蓄电池运行性能稳定,并且均未到蓄电池规定的使用寿命而提前报废,造成极大的浪费。如何挖掘蓄电池最大潜能,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本人就此问题通过技术的分析、比较,提出参考的意见。
出处
《科技传播》
2012年第15期70-71,共2页
Public Communication of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