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有史以来第一次将发票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为加强发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使发票管理真正实现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切实保障新税制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组织收入,维护国家经济利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发票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对而言,现行《发票管理办法》越来越不适应发票管理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法律层次低,内容不全,罚款数额偏低,处罚适用的标准不清,条文陈旧且相互之间有矛盾等。作为《税收征管法》的配套法规,随着新《税收征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