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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当事人无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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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举证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但是,“谁主张,谁举证”并不是说一切事实都要举证,有的事实本来就一目了然,举证反而可能产生歧义。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于今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事实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是指一定区域内具有通常经验的普通人都知道的事实。
作者 江心平
出处 《税收科技》 2002年第4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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