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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区院:追诉一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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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受贿130万元入狱的博白县原常务副县长陈伟强,再因漏罪被玉林市福绵区检察院追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陈不服提出上诉,日前被玉林市中级法院驳回。据悉,2015年12月,福绵区检察院对陈伟强提起公诉前便发现其还涉嫌受贿150万元的线索,遂建议侦查机关追查。2017年10月,陈伟强收受广东某集团公司150万元好处费被查实。
出处 《公诉人》 2018年第5期63-63,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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