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捕诉分离"抑或"捕诉合一"的讨论又通过部分地区检察机关的试点工作回归人们的视野。当然,争议依旧。较之十余年前相关尝试的无疾而终,当下,通过员额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及逮捕程序诉讼化的相关改革,尤其是在新设国家监察机关使得检察机关权责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逐渐探索完善,使"捕诉合一"——或者说"捕诉调整"趋于常态化、科学化,是检察制度自身完善进而提高中国人权保障水平的重要契机。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33-140,共8页
Oriental Law
基金
北京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资助"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酌定不起诉制度再审视"(项目批准号:2018JBW00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