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名女性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闹市区突然发病,持刀砍杀路人。案发后,受害人死亡,精神病患者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被送去强制医疗。经过两审法院的诉讼,法院判令精神病患者赔偿受害人家属114万元,其丈夫对赔偿承担补充责任。案发:患者发病期无人监护而杀人2015年9月28日傍晚,福建省漳州市的繁华闹市区,车辆和行人川流不息。突然,人群中的一名妇女举起菜刀当空乱舞。旋即,菜刀砍向正在前方行走的一名女子后背。被砍女子惊恐地回头,未及呼救,身上。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8年第15期6-8,共3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