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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强调工程项目不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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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财政部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其中设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负面清单,明确了法律规定的货物、工程,服务与工程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并列入指导性目录。另外,此次《办法意见稿》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或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为3年。
出处 《绿色建筑》 CAS 2018年第4期3-3,共1页 Green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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