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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筑工地流动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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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海南省人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务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和总工会8个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铁路、公路、水利、水运、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为基本原则,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利、水运、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在各类建筑工地上流动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出处 《芳草(潮)》 2018年第4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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