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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混淆行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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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反法》)实施数月来,各地陆续查处了一批混淆行为,包括四川的“黄老三”“王老五”食品、“张飞”牛肉、海南的“特种兵”椰汁、江苏的“黄桥烧饼”、上海的“中华”啤酒等。这些混淆行为的共同违法特征都是以不正当手段擅自使用他人的商业标识,以达到引人误认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效果。
作者 季云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8年第14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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