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试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保护社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机构地区 广东省民政厅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6期49-52,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